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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价就是说作爲质物的动产或权益必需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则,出资人必需依法享有对质物的一切权或奖励权,并向银行书面承诺爲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
以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国库券等有价证券质押的,质押率极高不得超越90%;以动产、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业承兑汇票、仓单、提单等质押的,质押率极高不得超越70%;以其他动产或权益质押的,质押率极高不得超越50%。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需签署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存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存款人不得私自奖励。质押时期,质物如有损害、遗失,存款人应承当责任并担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