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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的基本准则及影响因素。评估独立性指评估主体在执业过程中不受利害关系影响,独立自主、客观公正的得出评估结论。独立性主要受利害关系、信息不对称、以及委托人和评估机构即评估专业人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影响。
(一)利害关系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四条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第九条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受理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满足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控制要求,否则不得受理。包括人员和业务的独立性检验及检验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利害关系包括:经济利益关联,人员关联和业务关联。这些利害关系都可能会对评估专业人员的独立判断造成影响,对利益相关者乃至社会公众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害。
(二)信息不对称
评估师是独立于企业运营的第三方,产权持有人,委托人以及利益相关者掌握有关待评估资产的内部信息,对资产价值影响因素,资产运营状况更为了解,这就使得评估师处于不利地位。甚至在一些公开发表物或信息不完全的市场上,由于信息透露不充分或描述偏向性都可能会对评估专业人员的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
(三)委托代理关系
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和委托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使得评估专业人员难以作到保持独立性。委托人可能会使用威逼利诱等手段影响评估结果,加之行业竞争激烈,从而迫使有的评估机构妥协。再者委托人实施评估是为其实现某项经济业务活动服务的,评估机构则是为获取服务报酬,不免让人产生二者存在利益共谋的可能,尤其是一些小型不正规的机构。